甲减治疗之后症状能否消失,甲减治疗之后症状能否消失了

dfnjsfkhak 2024-07-19 12

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文章目录 [+]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甲减治疗之后症状能否消失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甲减治疗之后症状能否消失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我上个月做了典131的治疗,感觉有甲减的症状,怎么办啊?
  2. 甲减患者在甲状腺检查正常后,是否需要服药?

上个月做了典131的治疗,感觉有甲减的症状,怎么办啊?

如果上个月做碘131后出现甲减的症状,这种情况下有可能是使用的碘131的剂量较大导致的,一般这种情况下导致的甲减多是终身性的甲减,必须服用药物维持才可以的,因此说目前的情况下必须及时的进行甲状腺激素的进一步检查,如果明确已经导致甲减,及时的给予甲状腺激素治疗。

甲减患者在甲状腺检查正常后,是否需要服药

我们在治疗过程中,有很多患者都有这样的疑问,在服用甲状腺激素治疗后,他们的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临床症状消失,就认为病好了,不用再继续服用药物了,擅自停药也不做甲状腺功能检查,结果甲减再次发生,延误了治疗。

甲减治疗之后症状能否消失,甲减治疗之后症状能否消失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首先,我们先认识一下什么叫做甲减,甲减即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它是甲状腺激素合成、分泌或生物效应不足或缺少所致的以甲状腺功能减退为主要特征的疾病。现今甲减的药物都是用人工合成的甲状腺激素来代替治疗,以保证身体的甲状腺激素正常,维持身体日常运作。

但是,一旦停药,血液中甲状腺激素水平又会降低了,所以绝大多数甲减患者需要终身服药。但是临床上也有一部分甲减患者是暂时发生的甲减,如抗甲状腺药物过量、各种甲状腺炎的甲减期、碘缺乏致甲减。

这些患者的甲减是暂时的,一旦调整抗甲状腺药物剂量,或补充了碘剂,或经过了甲状腺炎的甲减期,甲状腺功能恢复了正常,就可以不需要终身服药。这些甲减患者如果希望停药,在停药2个月后一定要测定甲状腺功能,以决定是否可以停药,注意千万不要停药后不做检查。

甲减治疗之后症状能否消失,甲减治疗之后症状能否消失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所以,各位甲减患者若是想要停药,感觉身体没问题了,一定要在医嘱的情况下选择停药,并定期检查。

指导专家:孙伟,主治医师,六安市人民医院肿瘤外科

擅长:甲状腺癌食管癌,肺癌等各种良恶性肿瘤手术化疗放疗癌症止痛治疗等。

甲减治疗之后症状能否消失,甲减治疗之后症状能否消失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觉得本文有用,欢迎点赞或推荐给朋友,并关注【医联媒体】。

甲状腺减退在服用药物后, 如果检查正常了,如果是原发性甲状腺减退,也应该继续服用甲状腺素药。因为甲状腺 减退是因为体内甲状腺素缺乏,主要原因是因为甲状腺不能分泌甲状腺素,用药物治 补充甲状腺素 如果停服药物 体内甲状腺 就会低下,身体就不会正常。

甲减,即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它是甲状腺激素合成、分泌或生物效应不足或缺少所致的以甲状腺功能减退为主要特征的疾病。现今,甲减的药物都是用人工合成的甲状腺激素来代替治疗,以保证身体的甲状腺激素正常,维持身体日常运作。但是,一旦停药,血液中甲状腺激素水平又会降低了,所以,绝大多数甲减患者需要终身服药。

值得注意的是,在治疗甲减的过程中,有很多患者都有这样的问题出现。即在服用甲状腺激素治疗后,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临床症状消失,就认为病好了。因此,不用再继续服用药物了,擅自停药也不做甲状腺功能检查,结果甲减再次发生,延误了治疗。

的确,临床上也有一部分甲减患者是暂时发生的甲减,如抗甲状腺药物过量、各种甲状腺炎的甲减期、碘缺乏致甲减。这些患者的甲减是暂时的,一旦调整抗甲状腺药物剂量,或补充了碘剂,或经过了甲状腺炎的甲减期,甲状腺功能恢复了正常,就不需要终身服药。甲减患者如果希望停药,在停药2个月后一定要测定甲状腺功能,以决定是否可以停药,千万不要停药后不做检查。所以,各位甲减患者若是想要停药,感觉身体没问题了,一定要在医嘱的情况下选择停药,并定期检查。

一般认为,临床上有些亚急性甲状腺炎的患者,当其处于甲减期的时候,经过适当的补充甲状腺治疗。之后,其甲状腺炎能够逐渐恢复,其功能也日益正常的话,此时患者们就可以尝试进行停药观察。

除此之外,临床上的一些甲亢患者,在甲亢疾病进行治疗的过程中,出现有甲减这一疾病。但是,由于甲亢治疗时间短,因此此时患者们所服用的甲亢的药物也是不能停的。为了确保治疗的效果,此时可能会尝试加上治疗甲减的药物,将这两类药一起进行应用。从而来更好维持机体甲状腺功能的稳定,保证其免疫系统的稳定。对于这一类患者而言,待其机体免疫系统的功能恢复正常后,病人此时就可以停止用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甲减治疗之后症状能否消失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甲减治疗之后症状能否消失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gytjk.com/post/41435.html

相关文章